更新时间:2025-12-08 22:54:37点击:
央视网消息:据遵义审判微信公众号通报,2025年12月8日,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安顺市委原常委、西秀区委原书记汤辉受贿、洗钱案。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;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一万元。对于其受贿所得及孳息,法院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。

经审理查明,2003年至2023年间,汤辉先后任职于贵阳市南明区政府、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、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、贵阳市观山湖区委以及安顺市委等多个岗位。其利用职务便利及所形成的影响力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、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7万余元,其中部分财物尚未实际取得。
审理还查明,2021年11月,汤辉将受贿所得人民币3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,赎回后再用于购买房产,以此掩饰和隐瞒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,构成洗钱行为。

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汤辉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与洗钱罪,受贿金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。鉴于其在洗钱犯罪中具有自首情节,受贿部分构成犯罪未遂,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,且认罪悔罪、积极退赃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